更新时间:2022.07.29
无期徒刑属于我国刑罚中的主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被判处减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
无期徒刑减刑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终身在监狱中服刑;具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劳动。《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法律规定中有期徒刑由监狱的管理人员来实施,有期徒刑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1、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2、特殊情况下,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等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能折
无期徒刑的减刑: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
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因此被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的,通常在当地监狱执行,剩余刑期若在三个月以下会转交到看守所代为执行。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即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但是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
无期徒刑是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再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通知罪犯家属。
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判处无期徒刑执行两年之后,如果有立功表现,那么监狱上级就会建议减为有期徒刑18年,减刑应该是按照减刑之日开始计算,还需要执行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