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有效期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指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建议向债务人索要,与其沟通让其主动归还或让其同意归还留下凭证;如果有保证人也可跟保证人沟通索要。诉讼时效期满,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即法院不会判你胜诉,就算起诉了也无实质作用。
诉讼时效已过,仍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 法院立案后,被告在答辩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主债权将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被告自愿给付的除外。
诉讼时效已过,仍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法院立案后,被告在答辩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主债权将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被告自愿给付的除外。如果被告不主张,法院会认可债权存在,会判决被告还款。
已经超过时效期限的债权,不可以作为主动债权抵销,否则,相当于强迫对方履行自然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可以用被动的请求权作为抵销。诉讼时效在到期前可以申请抵销的,债权人还是可以进行抵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对对方到期的债务负有一定的
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 (一)自愿履行 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做出给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即使是债务人不知时效已过,也不例外。 (二)承认债务(权) 如果债务人明确承诺将履行已过时效之债务,无论何种方式,均构成对
(一)自愿履行。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做出给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 (二)承认债务。如果责务人明确承诺将履行“已过时效”之债务,无论何种方式,均构成对原债务(权)的承认。 (三)抵销。在抵销中,为抵销的债权,即债务人的债权,称为主(自
一、过了债权债务诉讼时效,债权人仍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债务。 诉讼时效期满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自身的实体权利并未丧失,债权始终存在,债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但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因此,当事人
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可以起诉。诉讼的时效期满,债权人失去的仅仅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自身的权利是没有丧失的,其债务权是一直存在的。债务人虽然可以拒绝履行义务,但是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只是发生了障碍,其权利本身和请求权是不会消灭的。所以当事人在超过诉
过了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限的,则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让其同意偿还债务,因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其自愿履行。
建议向债务人索要,与其沟通让其主动归还或让其同意归还留下凭证;如果有保证人也可跟保证人沟通索要。诉讼时效期满,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即法院不会判你胜诉,就算起诉了也无实质作用。
债务过了诉讼时效期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时间,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果对方不按协议进行还款的可以在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