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的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一般属于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但夫妻双方可以就前述财产的归属问题进行协商,协商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只要该协商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房产所有权以登记发生效力,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存在分割房产情况的,你们可以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对房产增值
房产证加名字,可视为夫妻对一方个人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
前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因为已经是具了各自产权部分;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其房产权就是属一人一半的,就是按份额分配产权,店堂有了产权,加上没有确定份额,就是属一人一半的产权。如果是在房产证上确定有各占的份
可以分到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该人对享有的个人财产享有自由处分权,在婚前财产上加名属于将该部分财产从个人所有转换成共同共有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
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就算房产证上本来就没有对方的名字,但是这一项房产是属于双方以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将这项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如果是一方父母赠与给其中一方的
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无论房屋是一个人出资,还是两个人都出资,无论是全款买的房,还是贷款买的房,那么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并且支付了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也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房的婚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但是,如果在个人房产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时候这套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配偶就有权请求分割这套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