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如果出租方属于应税单位或个人,则出租方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出租方属于免税单位或个人,则承租方缴纳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税该由谁交的问题具体看出租方是否为应税单位或个人。
土地使用税不缴会由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里特别要注意“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约定时间”,不少企业就是因为没有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季申报需要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合同等证明土地使用权属的材料;办税服务厅接受资料信息进行核对;受理申报后征收税款、开具完税凭证;申报表盖章。
出售房屋土地使用税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需要缴纳的,因为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出售是属于我们个人收入的,我们国家规定了个人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以说缴纳相应的税务也是必须的。对于缴纳税务我们应该严格的遵守,因为不缴纳的后果很严重。
(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缴纳
土地使用税报税时间是每年6月1日至15日以及12月1日至15日。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0.6元、最高30元,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也就是说,取得应税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而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不包括行政村土地使用税。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就是镇政府座落的行政村,而根据法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才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标准是: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纳税额30元、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纳税额24元、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纳税额18元、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纳税额12元、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纳税额3元、六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纳税额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