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5
(1)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 (2)程序问题。 2、根据《刑事诉讼法》238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
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因此,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回重审的仍然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当然,检察院抗诉的除外。
刑事案件重审的具体情形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审理程序是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但是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在满足法定的情况下,可以上诉、抗诉。重审是上级法院认定审理不当要求重新审理,撤销原来的审理结果,发回重新审理。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是什么程序就按照什么程序审判。开庭的程序是:第一,开庭,包括查明当事人的身份、宣告被告人所涉嫌的罪名、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二,法庭调查,即当庭提出证据和质证。第三,在审判长主持下进行法庭辩论。第四,被告人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是什么程序就按照什么程序审判。开庭的程序是:第一,开庭,包括查明当事人的身份、宣告被告人所涉嫌的罪名、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二,法庭调查,即当庭提出证据和质证。第三,在审判长主持下进行法庭辩论。第四,被告人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若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即可以取保。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因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可发回且仅能发回重审一次。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对
刑事案件二审发回重审可能会改判。因为二审的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人民法院,要求其重新审理并撤销原判决的,就是由于一审判决的适用法律错误,认定的案件事实不清或者是证据链存在缺陷等的,导致判决有误,所以一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理后就需要作出新的判决
刑事二审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以发回重审,但存在相关限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36条可知,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