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请书需要的材料有: 1、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省饲料工作办公室批准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复印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若是退伙,退还财产的方式有:退还货币或者退还实物。财产份额的具体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一、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5、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条件: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包括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书面合伙协议、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合伙企业的名称以及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等。
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书面合伙协议; 2、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合伙制企业需要有合伙人。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