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 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 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
行政处罚听证有以下程序: 一、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五日内提出听证的要求。 二、行政机关在收到受处罚的当事人的听证要求后,着手准备有关举行听证的事项,并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
行政处罚听证适用的范围是: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
行政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做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行政听证程序的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真相,给予当事人就重要的事实表现意见的机会。其本质便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程序为当事人先向行政机关提出听证的申请;然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举办事项;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由当事人申辩和质证;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各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行政处罚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听证: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
一是必须符合法定的处罚案件的种类,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适用听证程序。 二是必须有当事人听证的请求,处罚听证是一种被动听证,只有当事人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才能进行听证,否则,不能适用听证。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 一、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二、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的工作: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 三、听证调查阶段(陈述申辩和质证):各方简要
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听证由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主持,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结束后制作笔录,并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为举行听证会的流程: 1、听证员检查听证参加人到场以及宣读纪律; 2、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履行告知义务; 3、进入听证调查阶段:各方简要陈述观点、举证质证。
1、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的三天内向该行政机关提出。受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要求听证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对受处罚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听证要求,行政机关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