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拆迁安置的权益一般是不可以继承的。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也不复存在。按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已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时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由继承人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再凭该协议办理权属
拆迁安置利益可以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
可以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因此,在合法的强拆程序中,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基本前提是,拆迁方是否已经对被征收人给予了补偿,如果补偿没有到位,人民法院根本不可能裁
拆迁安置利益可以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
拆迁安置的权益一般是不可以继承的。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也不复存在。按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已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时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由继承人与
1、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时尚未死亡,而是在签订了补偿协议以后死亡的,则情况有所不同,双方虽签订了协议,协议也真实有效,但其效力是一种债的效力,在进行权属登记前,因补偿所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权的效力。
1、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时尚未死亡,而是在签订了补偿协议以后死亡的,则情况有所不同,双方虽签订了协议,协议也真实有效,但其效力是一种债的效力,在进行权属登记前,因补偿所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权的效力。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要分具体情况: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必须满5年之后才可以上市交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
安置房和普通商品房不同,安置房能不能进行买卖,要看该房子有没有产权,除此之外,还要看当地对安置房的买卖有没有作出不能出售的规定。因为其安置的是指定的动迁安置户,这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规定的规范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因此和普通的商品房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