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者按正常程序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应当提前三十日告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代通
试用期内单位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关系。除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
当事人能够提出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因解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内。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
解除劳动关系的类型: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即由双方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等。
单位具有下列行为的,个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及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其他。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以劳动者工作年限为基础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条件: (一)试用期内单位可解除情况(应说明解除理由):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只要解除劳动关系后不超过1年就还能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
诉讼期间能解除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对劳动争议诉讼期间,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不得以非劳动者原因停工放假过长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强行给员工“放假”、“停工”,可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