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并且,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继承法的司法解释中,对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进行了进一步规定,其中并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养子继子有扶养关系可以代位继承,如果没有有扶养关系不能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
转继承应具备的条件有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
转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具体如下: (1)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归合法继承人承受; (2)在遗嘱继承,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但又未实际接受遗产时死亡的,也已经实际享有和取得遗产
适用转继承的情形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是不可以代位继承的,如果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遗产份
代位继承与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能同时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遗嘱继承的要求:订立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