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民间借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案件再审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可以推翻之前判决结果、裁定结果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等其他行为。 《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是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最新司法解释修改了原年利率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具有以下情形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
对于民间借贷的案件,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如果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如果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证据齐全,主体适格。转账记录是资金来往的一手凭证,只证明有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但是,没有借据或其它支付证据(例如短信记录、通话录音等),一般证据不充足是无法立案的。
借款人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管辖权。首先,借款人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在实践中,原告可以到被告身份证上记载的地址起诉,也可以到被告的惯常居住地,即被告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起诉。被告为法人公司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以公
法院民间借贷受理条件包括以下这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立案条件是: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当事人起诉,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民间借贷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
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对于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愿。因此,到法院支持的最高利息就是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2000年11月14日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交通肇事案件的审查及刑罚的认定作出相关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