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立案侦查是指犯罪的事实被发现,而且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办案机关就需要立案,对案件进行侦查,办案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如果发现嫌疑人的,那么就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强制措施,以此来保障侦查、起诉等顺利进行。如果存在犯罪的事实,但是不需要追究当事人的
法律上没有明确立案期限规定,但决定不予立案的,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刑事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控违反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案件。国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刑事侦查、刑事审判和刑事处罚,比如罚款、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有以下情形进行侦查: 1、对已立案的进行侦查; 2、在侦查期间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要收集相关案件证据的进行侦查 3、对符合逮捕程序的进行依法逮捕。
刑事案件逮捕后的侦查期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
刑事案件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立案机关管辖,应当予以立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应当予以立案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侦查终结的条件如下: (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这是侦查终结的首要条件,犯罪事实没有查清,侦查不能终结; (2)案件的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的确实、充分是侦查终结的一个重要条件,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案内各种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足以确实证
对于盗窃案件的侦查,公安机关一般是采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技术侦察措施等方法。 当事人因为盗窃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公安机关会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在侦查阶段,办案警察泄露案情,属于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若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相关规定刑事案件在侦办过程中是需要绝对保密的,是除了经办人员以及主管领导以外,不能向任何人透露案情的。
刑事案件退侦两次不好立案,如果退侦两次以后证据充足的话即可立案。检察院第二次退回公安进行补充侦查后,公安应当在1个月内侦查完毕,再次将证据材料提交给检察院。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