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行使代位权的法律效力是: 1、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确定代位权成立之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受到限制,但没有丧失; 2、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起诉超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相对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以及债务人需承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效力: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于债务人。 2.对于第三人的效力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是使第三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 3.对于债权人的效力依各个国家和地区通说,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也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是: (一)对债权人来说,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从次债务人处直接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务为限); (二)对债务人来说,代位权行使的直接效果应归属于债务人。
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 2、对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权利处分,即不得为抛弃、免除、让与或其他足以使代位权行使丧失其效力的行为。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并且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无效合同会产生下列法律后果: 1、被认定无效的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2、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返还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无法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适当折价补偿。
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法律效力是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得以实现,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 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4、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5、须债责务人履行债务迟延。 6、债权人有保全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1、债权人与债务人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而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作支
代位权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可以请求相对人向其履行义务,并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相对人也可以向债权人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