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1.在微信主页中点击“我”,并选择“支付”; 2.在支付页面选择“城市服务”,在城市服务中将所在城市切换为四川省的任一城市,并点击下方的“社保”; 3.在服务列表中选择“四川社保查询”即可进入四川社保查询平台; 4.在弹出页面中点击“社保卡
调整如下: 1、定额调整为,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 2、挂钩调整为,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 1、3元。在上述
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授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
(一)定额调整。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7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 一是以本人2018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 1.2%; 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bai当地上年度在d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zhi,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标准是不能高于企业工资总金额的20%。企业的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该单位职工工资金额的比例进行基本的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现在企业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高于几
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94元。 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56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2020年1-8月,享受
1、住院医疗费用从起付线以上的开始报销:住院治疗起付线标准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含未达级)医院300元,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2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次起付线依次降低5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元。 2、起付线
一、调整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二、调整标准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 (二)在 (一)项调整基础上,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
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94元。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56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2020年1-8月,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