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毒品罪的既遂和未遂的认定如下: 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输入毒品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陆路输入应当越过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
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输入毒品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陆路输入应当越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既遂标准为陆路输入应当越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走私毒品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标准是陆路输入应当越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否则为未遂;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内时为既遂,否则为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界定犯罪未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着手实行的认定所谓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实施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二)犯罪未得逞的认定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基本特征,也是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重要标志,犯罪未得逞是因为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界定在于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犯罪预备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实行犯罪起促进作用,但是还没实施犯罪行为;而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行为人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行为人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
毒品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非法持有毒品等行为,并且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者已经造成了危害后果,犯罪目的已经实现。而毒品犯罪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毒品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转给买方为既遂。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经取得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
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行为人以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为目的,开始运输毒品,是运输毒品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的,属于犯罪未遂;毒品到达目的地是犯罪既遂,到达目的后,即使由于某种原因而将毒品运回原地或其他地方的,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