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在于犯罪主体的范围有所不同和犯罪目的的内容不同。受贿罪的主体仅限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还包括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贪污罪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为目的;受贿罪在主观上则表现为以非法占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主体不同:受贿罪仅限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还包括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目的不同:贪污罪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为目的;受贿罪以非法占有他人或其他单位的公私财物为目的。 3、行为方式不同
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界限是犯罪侵犯的客体与对象不同和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职务行为廉洁性,行为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而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行为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三万元。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侵犯客体不同:前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后罪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 主观故意不同:前罪没有占有故意;后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行为方式不同:前罪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后
(1)犯罪主体的范围有所不同。受贿罪仅限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还包括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犯罪目的的内容不同。贪污罪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为目的;受贿罪在主观上则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他人或者其他单位的公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
贪污罪是国家公务人员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国有财产,其行为是:1、贪污公款;2、截获单位的收入并非法占用,使公共资金难以反映在单位的财务账目中,并且没有返还行为;3.有证据表明犯罪者有能力归还被挪用的公共资金,但拒绝归还
贪污罪与相关罪名有很多,以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界定为例: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界定具体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从犯罪客体来界定。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
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界限: 1、客观方面不同:贪污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则没有这一条件。 2、客体和对象不同:贪污罪客体为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盗窃罪、诈
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区别界限主要是主体不同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自然人;贪污罪的客观方面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而盗
贪污罪情节界定:贪污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赠等特定款物。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追究的。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拒绝说明赃款赃物的去向,导致赃款赃物无法追回或者不配合追回,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