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它是人民法院在法律上以推定方式确认自然人失踪的事实,结束失踪人财产无人管理、所负担的义务得不到履行的不正常状态; 从而维护自然人
宣告失踪是指利害关系人申请后,人民法院将下落不明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了消除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建立宣告失踪制度,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为其设立财产管理人,管理失踪人的财产,保护失踪人和相对人的财产权益。它是一种
宣告失踪人财产的处理是: 首先,宣告失踪不发生物权变动。法院为了保护失踪人的利益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利害关系人均可成为财产代管人。 其次,上述范围内的人成为财产代管人没有顺序限制。 再次,成为财产代管人,不代表可以
配偶失踪宣告死亡可以结婚。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宣告失踪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有效。宣告失踪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并未结束,仍然有效的,一方不得再婚,如果要离婚的,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宣告失踪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指定诉讼期间的财产代管人。申请人民法院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
宣告失踪婚姻关系没有变化。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宣告失踪的法律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配偶、债权人等)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起算日从自然人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宣告
1、宣告失踪的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 (2)客体条件:有下落不明的事实,自然人下落不明须满二年。 (3)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 2、宣告死亡的条件
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条件如下: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