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02
药品有相应的追溯管理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药品管理的目的:保证公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便、及时,保证药品质量,不断提高药事组织的经济、社会效益水平。药品管理的意义:对于公众的意义:药事管理是保障公民用药安全及合法权益。对于国家的意义:保护公民健康是宪法规定的国家责任。对于
药品抽验管理规定又名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是为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在总结《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情况和广泛听取各地药监、药检及管理相对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
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如下: 1、为加强不合格药品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保证销售药品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不合格药品不得验收入库、付款。在库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要立即转至指定仓库或仓位存放,并立即通知业务部门及时退货或报废处理
构成生产假药罪的要素有: 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方面: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采购、验收、储存制度; 2、保管、发放制度及被盗案件报告和值班巡查制度; 3、报残损和销毁制度。 采购、验收、储存需注意: 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
2013年的改革,整合有关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CFDA),至此我国完成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集中统一。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有关药品的行政规章主要有:《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品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C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如下: 1、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
卖假药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的药品,按假药论处:国务院药品监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为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