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02
为了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公众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特制定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活动,适用本法。
精二类药品管理法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以药品监督管理为中心内容,深入论述了药品评审与质量检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药品使用与安全监督管理、医院药学标准化管理、药品稽查管理、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
药品管理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它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药政管理工作进入了法制化新阶段。有了本法,使医药卫生部门在药品管理工作中有法可循,这对加强药品监督、提高药品质量、促进医药卫
药品有相应的追溯管理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药品管理法对退药的规定: 1.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在无原始凭据、包装受损、药品质量变更等情况下,一律不得退药。 2.如果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予以退药。
物品药品管理制度对于药品的种类不同有不同的管理制度。如果是冷藏药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强化冷藏药品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冷藏的操作行为,确保冷藏药品的质量,保证冷藏药品能安全、有效的使用,特制订本制度:1、冷藏药品是指储藏对热不稳定的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属于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药品检验机构。地方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属于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药品检验机构。地方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为加强药品广告管理,保证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广
药品管理法中没有关于十倍赔偿的规定,规定的是: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属于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药品检验机构。地方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