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5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犯罪嫌疑人患肝癌能羁押,但犯罪嫌疑人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羁押的措施,如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若认为派出所有意偏袒,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其所属的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由公安局受理并对此做出相应的决定,维护个人权益。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其进行羁押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 1、拘留期限最多37天。 2、侦查应该7个月结束,超过七个月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审查起诉不超过6个半月。 4、一审9个半月。 5、二审4个
犯罪嫌疑人羁押时间最长是一年半。包括拘留期限最多37天。侦查7个月结束。审查起诉不超过6个半月。一审9个半月。二审4个半月。发回重审5个月,一审2个半月,二审2个半月。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是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有其他需要延长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为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传唤四十八小时不放人不一定就是被定罪,而是由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刑拘或者是做出其它强制性的措施。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期限一般是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有其他需要延长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于犯罪嫌疑人怀孕一般是不能羁押的,根据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在被逮捕了之后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但是在申请之前也要确保在出去了之后不会对他人造成任何的伤害,那么才可以实施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