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外资企业变更公司法人的过程如下: 1、申请人应根据审批内容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并向外经委报告; 2、外经委受理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复或答复; 3、将所有材料带到公司注册地管辖的工商部门变更许可证,受理后
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是: 1、法定解除事由发生三十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务,予以公告; 3、对债务、债权、财产清算完毕的,制作清算方案,并报告公司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4、执行清算方案。
外资企业注册流程如下: 1、企业字号查询; 2、名称预先核准; 3、办理企业预赋码; 4、前置批文; 5、办理外资批准证书; 6、办理营业执照; 7、刻全套印章; 8、申领机构代码; 9、申领国、地税; 10、办理外汇登记证。
一、外商设立登记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
外资企业,在我国法律上指的是外国投资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国投资者通过受让、继承等方式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等形式设立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转让的的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的程序: 1、交易双方进行洽谈、对拟进行交易事项进行初步确定; 2、通知各个股东,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
外资企业股权的转让: (1)商务局审批:准备股权转让协议、章程、合同等相关文件,报商务局审批; (2)工商局审批:商务局核发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后; (3)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相关事项。
外商投资企业外商股权转让限制如下: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 2、外资股权转让必须经企业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4、外国投资者出资不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
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是: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
外部效力如下: 1、当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事项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并未发生或者让与无效,债务人基于对转让事实的信赖而向该第三人所为的履行仍然有效。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3、债务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