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高空坠物侵权责任是指物品从高空中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却无法确定加害人的情形。这是一种新型侵权,不同于共同危险行为,不同于建筑物或其它设施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高空坠物责任这么认定: 1、高空坠物责任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责任判定依据是,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没有尽到注意提醒义务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小区高空坠物责任的认定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
高空坠物的责任按照下列办法来认定:如果造成他人损害,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侵权人的,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但赔偿后,如果发现其他责任人的,可以向其追偿。
认定高空坠物责任的方式: 1、高空坠物责任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若被侵害人因高空坠物的行为受到损害,则具体的责任承担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来进行认定:如果造成他人损害,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侵权人的,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但赔偿后,如果发现其他责任人的,可以向其追偿。
小区高空坠物责任根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落物致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找到直接责任人的,则由责任人承担责任,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