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9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
电信诈骗的司法解释是《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列出的具体的诈骗行为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诈骗以及利用“钓鱼网站”链接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等行为。
集资诈骗司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
规定诈骗罪数额: 1、金额较大的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产2000元以上(2000元至400元)的,属于金额较大。 2、巨额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产超过3万元(3万元至5万元)的,属于巨额。 3、数额特别大的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产超过20万元的,
最新集资诈骗的司法解释包括以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
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处罚是: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别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9年9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人民法院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9年9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电信网络诈骗罪司法解释如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数额是:个人合同诈骗公私财物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个人合同诈骗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合同诈骗公私财物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合同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保险法施行后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认定保险合同是否成立,适用合同订立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