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一般犯罪不是都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参与下列获得: 一、不能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 二、不能参加政治方面的选举活动。 三、不能担
判处缓刑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要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法律规定,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不再享有以下权力:(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计算。法律明确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是从执行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的,犯
针对不同的刑事处罚,都有具体的机关来实际执行。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
不,两者是不同的处罚。剥夺政治权利属于附加刑,附加刑也可独立行使。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同的,可以同时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原因一般是实施犯罪的行为人为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不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他们则有可能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刑法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别不同情形作了如下规定:第一,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第二,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