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股东间股权转让无需事先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双方达成合意的,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才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资格应当进行工商登记,但是是否取得股东资格,并不是以工商登记为条件,投资人实际出资后,虽然未依法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但是工商变更登记本质上是属于行政管理方面的要求,并不能作为投资人是否取得了股东资格的唯一依据。
股东股权变更应经下列流程办理登记:股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核准。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一般情形,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未登记时不是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
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是指股东名册记载事项的变更,包括因股东住所变更、转让而进行的变更登记,以及在保持股东身份的基础上、变更股东姓名的变更。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并不是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与取得股东权利之间存在时间差。在此期间,由于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必须要变更登记。工商登记不是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登记只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得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是指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股权转让必须要变更登记。 股权对外转让的,需要变更股东,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权转让必须要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东,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向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是指法院的裁判文书和仲裁机构的裁决,不包括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及政府部门的决定。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是不要经其他股东同意的,双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即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内容包括: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股权登记有四种方式,分别为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其中只有工商登记才能产生对外的效力。工商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书、股东的身份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