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不服判决的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再审驳回申请抗诉期限无限制规定。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决定的,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人民法院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立即向检察机关
刑事抗诉再审能加重刑罚,但不是必须加重,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时,应当根据犯罪事实作出判决,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刑事抗诉的再审,能加重刑罚。一般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不受该规定的限制。
再审被驳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该抗诉期无期限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
再审被驳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该抗诉期无期限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抗诉的期限是不服判决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项审判原则。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
公诉案件被害人请求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是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
刑诉法规定的刑事抗诉的期限是十日或五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刑诉法二审抗诉期法律的规定是: 1、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