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质保期。
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广义上包括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以及主体的变更,狭义上仅仅指建设工程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按要求进行建设,发包人按约定支付价款的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合同内容作出变更。
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经过以下法定程序: 1、当发包人出现违约行为,并导致无法施工时,施工单位应首先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2、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建设工程合同范本需要包括九个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
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这么处理: 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 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司法解释规定的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需要对以下事项进行处理: 1、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解除合同后,仍然享有按约向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的权力; 2、损失赔偿。依照规定,因发包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应赔偿因此而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 3、其它善后工作。
建筑施工合同可以在一方与另一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解除,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解约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依法解除建筑施工合同。
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经过的法定程序: (1)协商解除。施工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或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解除; (3)违约解除。一方主张解除合同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
建设公告称施工合同由下列内容组成: 1、合同协议书,它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专用合同条款,它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