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处理劳动纠纷如下: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有权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双方当事人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纠纷劳动仲裁流程:提交申请书裁受理庭审理裁调解裁裁决。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纠纷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纠纷;因劳动合同效力发生的纠纷;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纠纷;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其他。
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放弃酬。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劳动关系: 收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他工资支付记录,或者查询职工名册。如果没有办法收集,可以拍照复制。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过社会保险,也可以在网上搜索社会保险支付记录。也可以寻找劳动者入职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劳动关系: 收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他工资支付记录,或者查询职工名册。如果没有办法收集,可以拍照复制。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过社会保险,也可以在网上搜索社会保险支付记录。也可以寻找劳动者入职的
没有劳动合同,应当通过收集下列材料来证明是劳动关系:工资条、缴纳各项社保费用的记录;用人单位发给员工的工作证、服务期;每月的考勤表;以及其他员工的证言等。
一般来说单位要以“不胜任工作”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 3、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支付一
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收集到相应的证据以后,然后就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工作之日满一月起至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