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符合下列条件时,劳动仲裁庭可裁决先予执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且案件类型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等手段订立仲裁协议的。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
劳动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仲裁庭在下列情况下会裁决先予执行:申请人提起仲裁去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且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的。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仲裁庭会裁定先予执行: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我国参加的《纽约公约》的规定,我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需要法定理由的。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只能是仲裁机构本身出现了法定的过失,如果当事人仅仅是对于仲裁的赔偿数额不满意,则不能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而只能是“自认倒霉”。 而且,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前提是“一方当事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需要法定理由的。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只能是仲裁机构本身出现了法定的过失,如果当事人仅仅是对于仲裁的赔偿数额不满意,则不能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而只能是自认倒霉。 而且,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前提是一方当事人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