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抵押协议无效的情形为:抵押财产的使用权、所有权有争议,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财产不明确等,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不转移占有,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1)抵押存在他人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无效。虽然当事人仅抵押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根据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应视为土地使用权与地面建筑物所有权一并抵押。 如在抵押时地上建筑物已属他人所有,抵押人抵押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抵押房产有效的情形有房地产抵押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房地产抵押登记一般包括抵押权设定的登记和抵押权实现后的登记两个环节。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协议无效情形: 1、主要包括使用限制抵押财产进行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 3、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
抵押权无效的情形有两种情况: 1、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2、主合同有效,但是抵押合同本身无效,抵押合同可能因抵押人主体资格不合格、抵押物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形而无效。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
房屋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的; (2)对国有企业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 (3)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
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1.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 2.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的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 3.对国有企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 6、主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丧失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无效; 2、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抵押合同对国有企业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无效; 3、人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抵押物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以他人财产抵押的,或者抵押人以共同财产设立抵押但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无效; 2、抵押物不具体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果只在抵押合同中一般注明财产,没有详细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1.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 2.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的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 3.对国有企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
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 2、对国有企业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