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5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另一方可以进行起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时,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签订房屋出卖合同的; 此时需要另一方进行追认后房屋买卖合同才会生效,否则合同是无效的,可以要回房屋。如果是善意取得的情形,则另一方无法要回房屋。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一般是可以追回的,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房子已按法定程序过户给善意第三人的话,夫妻另一方可以向出卖房子的这一方请求赔偿,承担损失。
单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的行为通常是没有效的。但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则有效。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有效,其余情况下属于无效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单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一般是无效的。但若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该处分行为在转让双方之间有效,在夫妻之间无效。不知情一方不得请求返还房产,可以在提出离婚时,请求处分方赔偿。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房产,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仅登记为签订合同的一方所有,房屋买受方如属于善意第三人,其信赖利益应得到保障,即认定合同有效。 此时如果购房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卖房人或其配偶无权主张追回该房屋。如果购房人虽然是善意购
一方出卖共有房屋的效力是: 1、如果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则有效; 2、如果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则无效; 3、如果房屋属于按份共有的,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的,有效。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一般是有效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该房屋买卖行为有效,另一方无权主张追回该房屋。 2、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同所有房屋,且购房人不构成善意取得,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