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检察院可以不起诉的情形有: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3.经特赦令免除处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已经过追溯时限的。
取保候审检察院不起诉适用情形如下: 1、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取保候审期间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经审查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受害人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被取保候审人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
刑事案件一般是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或不起诉。而检察院不起诉,是因为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对于不起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形,是《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六种情形和第173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形,符合这七种情形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另外,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177条规定,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情形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
盗窃罪要想争取检察院不起诉,需要满足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如下: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
轻伤取得谅解书检察院不起诉,属于相对不起诉。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
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后,应当解除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司法机关对被不起诉人正在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因此,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的强制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