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分子,进行刑事处罚的具体量刑规定为: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3、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定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身体自由。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犯非法拘禁罪的,处罚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有殴打、侮辱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造成重伤的,处以重罚3年
非法拘禁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犯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2、客体要件。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3、主体要件。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
我国刑法依照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不同,将犯罪分为以下九大类,即: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婚姻家庭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刑法第238条规定的非
是非法拘禁罪,该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
非法拘禁罪的主犯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犯了非法拘禁重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致人重伤,以及致人死亡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非法拘禁罪是行为犯。行为犯不需要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只要行为人完成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就处于既遂状态。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存在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