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程施工协议包括内容有: 1、建设工程的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 9、竣工验收方法、程序和标
工程质保资料包括: 1、原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隐蔽资料; 3、水泥、砖、砂、石、钢筋等主材的见证取样及试验报告; 4、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5、各类水电试验记录; 6、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分部分项验收表和各个检验批); 7、相关管理文
工程变更,一般指的是: 1、合同中所列出的工程项目中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包括工程量计算的偏差); 2、取消合同中部分的工程细目的工作(被取消的工作继续由业主或其他承包方实施者除外); 3、改变合同中某项的工作性质、质量要求及种类; 4、
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包括当事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承包人保修责任等内容。
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的维修、加固、改造等。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需要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一是主体结构技术质量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3.
监理机构工程质量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4、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5、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1.基坑、基槽的验收。 2.地基工程的验收。在建造基础以前,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现场进行检查验收。 3.基础工程的验收。对吊顶骨架与间隔墙骨架、给排水、燃气管道、电气管线、通风道等的质量、构造、尺寸偏差进行检查验收。 4.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包括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如下: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 一、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 三、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 四、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相关的建设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