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
取保候审其中有一条规定,就是必须随传随到,二次无故不到的,属于情节严重,依法是可以取消取保候审的,如果取消取保候审,那就是逮捕了。公安机关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
取保候审期间,除以下行为之外,其他一般都能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只有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
团伙作案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符合下列条件,办案机关可以取保候审: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妇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负责执行的机关在批准被
取保候审可以找工作。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为了刑事诉讼程序顺利
取保候审后有工作,但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需要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对被取保人需遵守的义务做了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能上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1、保释制度具有重要的权利保障功能。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羁押固然有利于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但同时也要看到羁押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手段,它会造成对人权的严重侵害,因而是一种极具危险性的制度。 2、保释制度的另一优点在于对国家资源的节约。
取保候审可以找工作。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遵守的是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
一般不会。因为取保候审只是对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而已,法律明确规定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所以,在未判决的情况下,是否有罪还是个问号,只有等法院判决是否有罪或者无罪以后,才能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