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4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性措施,与判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第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第三、被保证人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根据案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
1、取保候审最长的期限为十二个月,到期之后,应该视为自动解除。 2、如果在此期间内,没有接到开庭审理的通知的,则不排除是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依法撤案了。 3、如果既没有收到开庭通知,又没有撤案的,则需要变更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期满后的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取保候审到期后,如果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解除取保候审,同时将保证金退还给嫌疑人。 在取保候审到期之前检察院应当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如果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
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取保候审到期后,如果有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会立即执行,然后当事人可以去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取保候审到期后的处理: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会不会判实刑要根据案情由人民法院综合审理后决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