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5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商检失职罪的认定标准: 1、二者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不同。本罪出于过失,而前者则是出于故意。同属应当检验进出口商品而不检验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明知不合格或者可能不合格而放任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则属明知,如果为了徇私,对之就应以后罪即商检徇私舞弊
认定本罪时,应区分本罪与商检徇私舞弊罪的界限。二者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不同。本罪出于过失,而前者则是出于故意。同属应当检验进出口商品而不检验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明知不合格或者可能不合格而放任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则属明知,如果为了徇私,对之就应以
刑法中商检失职罪是以以下标准来立案的: 1、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等。
商检失职罪的处罚标准的规定是: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商检失职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
商检失职罪的处罚标准如下: 1、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商检失职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商检失职罪的立案规定是: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商检失职罪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
商检失职罪既遂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商检失职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
商检失职罪处罚: 1、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证书、错误证书,
商检失职罪的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商检失职罪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412条:商检失职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般商检失职罪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商检失职罪。
商检失职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商检失职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