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工伤鉴定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在我国,如果当事人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
工伤等级评定,一般在工伤决定书作出后进行。伤后治疗相对稳定,但有伤残和影响劳动能力,需要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当准备的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印的检验、检验报告。
工伤鉴定一般在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之后进行。职工在医疗期内治愈或伤情相对稳定后或医疗期满后,可以让用人单位或者本人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完成工伤鉴定后,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享受相应的赔偿待遇。如果对工伤鉴定的结果不服的,不服的一
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没有年龄限制,但是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建立了正常劳动关系,而十六周岁以上的劳动者与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才是合法的正常劳动关系,如果是属于童工的话,就不能按照工伤论处了。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
我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间规定是: 正常情况下,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
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治愈出院并且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才可以申请。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二是虽经治疗,但还是造成职工存在残疾;三是工伤职工存在的残疾达到了影响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