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5
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后,不可以不继承债务。继承遗产后,要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债务的时候,需要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债务,继承人可以不进行清偿,也可以自愿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遗产的,不用偿还被
债务人不愿意拍卖。债务人不愿意拍卖,只要债务人能够以其他方式履行债务,可以不进行拍卖。具体如下:1、债务人不愿意拍卖的,当债务到期,债务人确实归还不上,抵押权人或人民法院可自行拍卖。拍卖后实现债权后,若有余款,应当返还给债务人;2、若债务人
需要。只要担保合同还继续有效,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债务人死亡继承人不还可以这样处理,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以遗产清偿债务,如果没有继承人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民事诉讼。
无人身专属债权可以继承。由于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不能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分离,随着被继承人的存在而存在,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一般来说,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产生的债权可以继承,侵犯财产权产生
被告死亡,有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又不愿意参加诉讼的,仍应将继承人列为被告,以死亡的当事人的遗产承担权利、义务。 1、债权人对继承人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继承人可作为适格被告参加诉讼,如继承人不愿参加诉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
债务人死亡之后,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继承人,请求债务人的继承人以继承的遗产为限额,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人如果选择了继承遗产,就需要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只需要在已经继承了的遗产范围内,
首先,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 主要的追讨方式如下: 1、若债务人留有遗产,且尚未被继承的,应当按照“遗产应当优先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规定,债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