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9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既遂的,可能会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1条)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性,客观方面表现为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行为人明知妇女,儿童是被拐卖的受害者,但由于种种目的,仍然付出一定金钱收购的行为。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主体是不以出卖为目的的,否则就应该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而不是收买妇女儿童罪。
第一,行为人拐卖妇女、儿童的,会判处五年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要罚罚金;第二,是集团的首要分子的、或拐卖三人以上的、或具有奸淫其拐卖的妇女的、或诱骗、强迫该妇女卖淫或卖给别人强迫其卖淫的、或以出卖作为目的用暴力、麻醉等手段绑架妇女、儿童的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拐卖妇女儿童的,一般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法定其他立案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达到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立案标准: 1、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儿童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2、因不进行解救,导致被拐卖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解救的; 3、3次以上或者对3名以上被拐卖儿童不进行解救
拐卖妇女儿童罪可判死刑。拐卖妇女、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里所说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所列的8项情形中特别严重的情节。
一般情形下,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应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并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