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国土局有权强拆土地上的违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如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并处罚款。
国有土地征地可以强拆,强拆应当履行合法的报批程序。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可以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强拆。
国土局有权强拆土地。符合强制拆迁条件的国土局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拆,实施强制拆迁前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国土局有权强拆。法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国有土地证的房子一般不可以强拆。房子拆迁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按照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测绘数据为基础给予补偿,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
有国有土地证的房子不可以强拆。土地证和房产证的产权人必须是一致有土地证的房子,只要房子有合法建造批文,应该依据房屋新旧程序、结构确定补偿单价。政府没拆迁文件,是不可以强拆的,强拆就意味着违法侵权。
国有土地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县里的国土局有权强拆,但强拆程序应当合理;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才能进行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有国有土地证的房子可以强拆,但应当经过法定程序。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搬迁,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划拨土地拆迁有补偿。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前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拆迁国有划拨土地应予补偿,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其他性质的土地补偿内容都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房屋造成搬迁、临时安置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有国有土地证的房子不可以强拆。土地证和房产证的产权人必须是一致有土地证的房子,只要房子有合法建造批文; 应该依据房屋新旧程序、结构确定补偿单价。政府没拆迁文件,是不可以强拆的,强拆就意味着违法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