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
再审申请被驳回要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一般检察院会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最后做出是否抗诉的决定。通常再审案件应当围绕申请人的再审请求进行审理和裁判。对方当事人在再审庭审辩论终结前也提出再审请求的,应一并审理和裁判。 一、再审
一、不服驳回再审申请怎样处理 再审申请人不服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时,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求助,申请审判检察意见或者抗诉,让检察院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条件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不服的,即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
民事再审驳回后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由于商标涉及企业品牌的创建,现代企业普通重视商标申请,在重要的商标被驳回时,倾向于申请复审。商标驳回复审,就是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重新审查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