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去分配,一般是诉讼败诉谁承担。至于律师费,有约定可以从约定,若无约定谁请律师谁付费。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
原告撤诉时,法院会通知被告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缺席,与法院判原告胜诉没有关系。法院是根据现有的证据作出判决。如果原告到庭提供的都是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被告没出庭,就不能出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败诉的几率很大;如果原告的证据都是不可靠的,原告也不会胜诉。
原告不是必须要去被告所在地起诉。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或是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应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答辩状和证据会在开庭前给原告看。原告有权要求看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原告不是必须到被告所在地起诉的,诉讼管辖是很复杂的问题,具体到哪个法院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类型来判断。 民事诉讼的起诉一般由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因合同纠纷、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也可在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两人都被拉入黑名单了,说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两个被执行人都不配合,申请执行人(原告)不可以撤掉其中一个。如果在起诉过程中,原告可以将其中的一个被告人撤下,只告一个被告。如果已经有法院判决,你可以申请执行一个被执行人,但是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1、法院立案时,要求原告必须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但主要是住址等用于区别于其他人的信息,不需要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被告的住址信息是法律规定的原告的义务,法院只能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的联系方式去找被告,确定被告。如果原
原告撤诉时,法院会通知被告的。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原告申请撤诉时,法院经审查同意后,作出撤诉裁定书。法院会将撤诉通知书分别送达给原告和被告的。
法院传票原告和被告是一起发的。传票指出庭的预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法院传票因为确定开庭日期后,必须同时邮寄,才能保持双方同时收到传票,不影响开庭。传票的送达方式: (一)直接送达又称送达; (二)留置送达; (三)
人民法院会把原告的证据给被告。在庭审之前,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在交换证据,这时被告可以看到原告所提交的证据。在庭审中,法院也会要求原告提交证据的原件,让对方对该证据质证。
民事诉讼中,被告不能代理原告。因为在诉讼过程中,原被告之间是对抗的关系,如果被告代理原告,就相当于自己和自己打官司,对原告不公平,法院也很难查清事实。而且一般情况下原告也不会委托被告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