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适用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刑法》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分别体现在《刑法》第3条、第4条和第5条中。《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对任何
刑罚的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规定为犯罪,才是犯罪,法律未规定的,不属于犯罪;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即在法律适用上人人平等;以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即刑罚与罪行、刑事责任应当相适应。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法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法。新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法。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国家指控侵犯刑法而立案。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指控侵犯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刑事案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
刑事诉讼中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属于其管辖范围的;或者接收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属于其管辖范围,并且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予以追责的。
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就已经判决的案件进行申诉的流程包括:申请、立案、审查。裁定等部分。《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