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婚姻中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向有过错方主张请求损害赔偿,如果行为人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过错行为的话,另一方可主张对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是在离婚后,才发
犯重婚罪时,如财产是合法取得的,且属于双方共同的财产,则可以分得财产,但分割财产时一般会少分。 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
事实婚姻可以协议或诉讼离婚。且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先补办结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可以协议或诉讼离婚。
事实婚姻如果已经补办结婚登记,离婚则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离婚;若没有补办结婚登记,在这种情况下,若双方想要离婚,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审理
事实婚姻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不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需要补办结婚登记,然后再进行离婚。
事实婚姻的情形下,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双方协议离婚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需要办任何手续。
事实重婚,也可以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已经有了法定配偶的人,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 重婚罪还包括了本人虽然尚未结婚,但是明知他人已经有了法定配偶,仍然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情形。因此,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事实婚姻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程序如下: 1.想离婚的一方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 5.宣布判决结果; 6.判决生效,执行。
首先要看你是不是确实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要男女双方于1994年2月1日前就是同居的关系,如果你们没有在94年之前就同居,那你们就不存在事实婚姻,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就好了,并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如果确实是1994年以前就同居了,可以去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