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的条件如下: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 (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包括: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
一是必须符合法定的处罚案件的种类,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适用听证程序。 二是必须有当事人听证的请求,处罚听证是一种被动听证,只有当事人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才能进行听证,否则,不能适用听证。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为举行听证会的流程: 1、听证员检查听证参加人到场以及宣读纪律; 2、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履行告知义务; 3、进入听证调查阶段:各方简要陈述观点、举证质证。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主要包括:先由当事人申请听证;然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举办时间、地点;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由各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先由当事人申请听证;然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举办时间、地点;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由各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具体是: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程序具体是: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流程是:当事人需要在行政机关告知听证权利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在听证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行政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举行;听证会由行政机关指定主持人,当事人有权申请回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程序为当事人先向行政机关提出听证的申请;然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举办事项;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由当事人申辩和质证;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各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是先由行政机关在听证前七日通知当事人,然后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再由调查人员提出违法事实、依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最后制作笔录,交当事人核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