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对征收决定不服,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手续,申请行政复议;经当事人申请,也可以交由土地征收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就能够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仲裁裁决确有错误,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还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如果对于复议决定不服的处理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立案复查。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
对于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的,被害人如果认为对被不起诉人的行为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从收到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的当天算起7天以内向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的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检
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话,那么首先可以向检察院提起申诉,具体而言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而如果是公安机关不服,那么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
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办法是: 1、公安机关不服: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对判决不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诉,民事案件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在判决的最后一部分内容中会有相应提示,判决书上的日期可能同发放日期不同,要注意按收到判决书的日期签收,从领取判决书的次日起算。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其共同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应向该执法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向该执法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被征收人不服征收决定的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手续,申请行政复议;经当事人申请,也可以交由土地征收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对判决不服的解决办法: 1、被害人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