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的一种法律文书,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只有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自20
婚姻状况证明开具:第一、户籍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加盖鲜章。第二、结婚证明由所在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另外,办理未婚证明,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民政部门婚姻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为遗失或者损
离婚后婚姻状况应该填离异。由于婚姻登记机关的信息系统与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系统是没有联网的。需要市民带着相关证件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如果户口簿婚姻状况信息和实际不一样,应及时更改,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一、婚姻状况证明可以通过以下
写离异。婚姻状况主要有四种,即未婚、已婚、离异和丧偶。未婚即还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状态,已婚是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的状况,离异是登记结婚后又解除婚姻关系的状态,丧偶为登记结婚后,其配偶发生死亡的状态。每一种状态代表不同的情形。只要没有经过婚姻登
写离异。婚姻状况主要有四种,即未婚、已婚、离异和丧偶。未婚即还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状态,已婚是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的状况,离异是登记结婚后又解除婚姻关系的状态,丧偶为登记结婚后,其配偶发生死亡的状态。每一种状态代表不同的情形。只要没有经过婚姻登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书面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
第一种:未婚,不管任何公民只要没有结婚,即使订了婚,或是未婚有子,但只要还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或没有领取到结婚证,婚姻状况都是未婚。第二种:已婚,就是指进行了婚姻登记的人,即使没有办婚礼仪式,但法律上已经承认。具体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复
婚姻状况证明开具方式:若当事人已婚的,可以找婚姻登记开具已婚证明,因为婚姻登记机关留有结婚档案。如果没有结婚,需要开具未婚证明的,可以去找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未婚证明,因为户口本上由有婚姻情况。
复婚要婚姻状况证明。根据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不需要。复婚不需要婚姻状况证明。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上注明不明不会影响办结婚证,可以按正常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都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