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1、一般保证责任。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
1、预期违约。 (1)预期拒绝履行; (2)预期不能履行。 2、实际违约。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 3、不适当履行。屋质量不适当履行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 4、其它违约行为。是指除上述违
二手房买卖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定金罚则:双方可以约定合同金额分之二十以内的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定金不予返还。 2、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为:保障债权实现,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担责的,为一般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和保证等,贷款担保人的责任为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对担保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担保人的责任有: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担保人做担保要承担下列法律责任: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担责的,就是一般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由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也可能违约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就会构成违约。根据违约的行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而对违约行为作出的分类。违约责任形态包括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主无正
一、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一方未支付房款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房屋买卖中违约责任有: (一)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二)因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三)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债权担保的五种担保方式,具体有以下区别: 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