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劳动仲裁如下: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调解;调解不成,裁决;不服裁决起诉。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之一,具体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作出的仲裁裁决是有效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争议仲裁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出申请。 2、仲裁委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裁决。 5、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申请书; 二、仲裁受理; 三、开庭审理; 四、仲裁调解; 五、仲裁裁决。《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要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的仲裁申请,提交申请书副本和证据材料,并且需要在一年的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如果仲裁机构决定受理的,则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决;不予受理的,则告知申请人。
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时效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一年。如果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该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当事人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前的准备、仲裁审理。其中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仲裁程中及为重要部分,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否者难以通过第二步的审查。